DB50∕T 421-2024 肉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规范(重庆市)

ID

8C6D1955CFE740F0A7601BD7CED615B8

文件大小(MB)

0.21

页数:

9

文件格式:

pdf

日期:

2024/9/3

购买:

购买或下载

文本摘录(文本识别可能有误,但文件阅览显示及打印正常,pdf文件可进行文字搜索定位):

ICS 65.020.30,CCS B 43 DB50,重庆市地方标准,DB50/T 421—2024,代替DB50/T 421-2011,肉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规范,2024-07-15 发布2024-10-15 实施,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DB50/T 421—2024,I,前言,本文件按照GB/T1.1—2020 《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代替DB50/T 421—2011 《肉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规范》,与DB50/T 421—2011 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a) 更改了“水源”的要求(见5.2);,b) 更改了“规划面积”的要求(见5.2);,c) 更改了“牛场布局”的要求(见5.3);,d) 增加了“牛舍面积”的要求(见6.2.2);,e) 删除了“牛床”中散栏式牛床尺寸,更改了拴系式牛床尺寸(见6.2.2,2011 年版6.2.2);,f) 增加了“粪沟”的要求(见6.3.2);,g) 更改了“饲槽、水槽”的要求(见6.3.3);,h) 增加了“通道”的要求(见6.3.4);,i) 更改了“围墙”的要求(见6.4.6,2011 年版6.3.6);,j) 增加了“监控系统”的要求(见6.4.7.3);,k) 增加了“病死牛处理”的要求(见8.5);,l) 对原文件表述不清晰、不完整、文字不规范等内容进行了修改、补充和调整,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重庆市畜牧技术推广总站提出,本文件由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归口并组织实施,本文件起草单位:重庆市畜牧技术推广总站、重庆溯青环保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璐璐、尹权为、景开旺、李发玉、张科、毕卓、朱燕、王震、陈东颖、韦,艺媛、高敏、吴梅、刘进、刘增加,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11 年首次发布为DB50/T 421-2011;,——本次为第一次修订,DB50/T 421—2024,1,肉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技术规范,1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肉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选址与建场条件、场区规划与布局、牛场建筑与设施、卫,生防疫及环境保护等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存栏能繁母牛50 头以上或存栏牛100 头以上的牛场(以下简称牛场),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18596 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NY/T 388 畜禽场环境质量标准,NY/T 1168 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拴系式牛舍bolt type cowshed,有固定牛床,并用链条拴住牛只,牛在固定槽位内采食,舍外可设运动场供牛自由活动,3.2,散栏式牛舍casual bar type cowshed,牛舍内设置隔栏,隔栏内为自由牛床,并设散放道,牛只可自由活动,在牛床上自由休息,4 选址与建场条件,4.1 选址,应选择符合规划的适宜养殖区域,土地使用应符合畜禽规模养殖用地规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土质坚实、地势高燥、平坦。在丘陵、山地建场时,宜选择向阳坡。根据当地常年主导风向,场址应位,于居民区及公共建筑群的下风向处,4.2 建场条件,4.2.1 水源,DB50/T 421—2024,2,水源充足,取用方便,满足牛场人畜饮用和其他生产用水。每100 头存栏肉牛需水量为4 000,L/d ~ 6 000 L/d,饮用水质应符合GB 5749 的要求,4.2.2 电力,应充足可靠,符合电力安全的要求,4.2.3 地质,应满足工程建设需要的水文地质和工程地质条件,4.2.4 交通,交通便利,应铺设专用道路与外界道路相连通,5 场区规划与布局,5.1 规划原则,建筑紧凑,在节约土地、满足当前生产需要的同时,综合考虑将来扩建和改造,5.2 规划面积,按每头牛占地30 ㎡ ~ 40 ㎡进行规划,山地宜根据地形、地势和局域小气候综合考虑,5.3 牛场布局,牛舍朝向以南北向为宜,按生活管理区、生产辅助区、生产区、隔离区和无害化处理区五个功能区,布局,各功能区界限分明,功能区间距不少于30 m,并设置生物安全隔离带或隔离墙,5.3.1 生活管理区,设在场区常年主导风向的上风向处及地势较高处,主要包括办公设施、生活设施等,场区大门口应,设置门卫室、地磅、消毒室和车辆消毒池,5.3.2 生产辅助区,设在生活管理区、生产区之间,应方便车辆运输,包括饲料加工间、草料库、青贮设施和兽医室等,草料库设置在生产区的侧向。草料库内建有青贮窖(池)、草垛等,有专用通道通向场外。草垛距房舍,不低于50 m,5.3.3 生产区,设在场区中间。根据牛场生产实际和不同牛群特点,分类别建设牛舍,舍内应有相应的采食、饮水、,通风、降温和保暖等设施设备。牛舍一侧设饲料调制间和更衣室。能繁母牛舍应设在人员流动较少和牛,场的上风向或偏风向,育肥牛舍应设在下风向或偏风向,育肥牛舍应离出牛台较近。各牛舍之间要保持,适当距离,布局整齐,满足生物安全控制和防火要求,5.3.4 隔离区,设在场区下风向或侧风向及地势较低处,主要包括隔离牛舍,距生产区最近牛舍50 m以上,设有,后门,DB50/T 421—2024,3,5.3.5 无害化处理区,设在场区边缘、下风向。设贮粪场、污水处理……

……